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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标题:发票报销期限如何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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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1-06 | 浏览次数: | 来源: 网站留言 | 【 字体:
 

咨询内容:

发票报销期限如何规定?去年的发票在今年什么时间段必须报销完成?今年如果报销去年任何时间段的发票是不是都行?


回复内容:

网友您好: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,现回复如下: 1、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,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。 2、 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》(2011年34号)规定,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、费用,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、费用的有效凭证,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,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;但在汇算清缴时,应补充提供该成本、费用的有效凭证。 感谢您对地税事业的支持!欢迎您再次提问。

部门: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:2014-01-06 17:24

 

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,不作为执法依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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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:2018-07-03 15:59:44